国外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级划分
纵观国内市场上常用的三大外墙外保温系统:一是玻化微珠保温体系;二是聚本颗粒外墙保温体系;三是抹灰苯板保温体系。而我们现在所用的保温材料大多都是易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预防火灾的薄弱环节,当前我们国家还未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进行防火等级划分,下面我们看下关于国外对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级的划分。
德国将保温材料防火问题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超过22米的建筑严禁使用可燃保温材料,抹灰苯板保温系统只能用于不超过22米的建筑上,高于22米的建筑大部分使用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二是在欧洲标准ETAG 004《有抹面层的外保温复合系统欧洲技术标准认证》中规定,对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保温材料应按照EN 13501-1《建筑产品或组件的燃烧性能分级》第1部分—使用火反应试验数据分级进行燃烧性能等级A1-E的评定,并规定要标明火焰在保温材料中传播的可能性。为了阻止火焰的传播,一些国家提出采用“防火屏障(防火隔断)”的做法,对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要依据法律、法规和适用于建筑物最终使用的管理条例而定。德国将防火等级分为A-B3级(GB 8624-1997非等效采用),标准要求聚苯板材料和保温系统的防火等级应达到B1级,按照EN 13501-1标准,聚苯板材料和保温系统要达到B/C级要求。三是聚苯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的聚苯板厚度大于10mm时,要在满足第一个层面的条件下再进行防火构造,达到建筑防火安全规定。构造做法是在每一个窗楣和门楣上口加入不燃高强矿棉防火隔离带,厚度同聚苯板一致,向上宽度≥200mm;长度方向应比窗口两侧延伸≥300mm,用满粘的方式铺帖,主要防止室内发生火灾时火焰从窗口窜出导致外墙外保温系统发生火灾。
英国,规定18米以上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按英国标准0级或欧洲标准B级以上的材料,即必须采用不燃或难燃性材料;在美国纽约州的建筑指令(《BUILDING CODE OF NEW YORK》)中明确规定,耐火极限低于2小时的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允许用在高于75英尺(22.86米)的住宅建筑上。
对于近期我国国内频繁出现由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我们不要把责任全都仅仅归结于保温材料,我们要一分为二的,更客观的去看待这些火灾引起的原因,在外墙保温施工中是否采取正确科学严格的施工方法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我想我国在外墙保温方面不论是保温材料还是施工方法的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