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公安部于2011年3月14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根据65号文的要求:“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46号文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这样的规定使防火性能优越的无机玻化微珠保温材料占领了四川大部分的保温市场。

在公消[2011]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保温材料。在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消防令”的65号文下达之后,各地建筑市场对A级保温材料的需求越来越多,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

近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通知,明确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并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